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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豆网侵权"舌尖上的中国"赔24.8万
信息来源:未知   |   责任编辑:admin   |   发布时间:2014-06-18

日前,以“保护·运用·发展”为主题的上海地区知识产权宣传周启动,上海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布了2013年度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央视热播的《舌尖上的中国》被侵权案最引人注目。

《舌尖上的中国》是中央电视台摄制的大型美食类纪录片,央视对其享有著作权,并将该节目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授予原告——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本案被告方是上海全土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该公司在其经营的网站“土豆网”上提供了《舌尖上的中国》在线点播服务。原告认为土豆网未经许可在涉案节目热播期内提供在线点播服务,严重侵犯其合法权益。被告辩称,他们提供的是存储空间服务,而涉案作品系网友上传,但未就该主张提供证据证明。

该案由闵行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判决被告上海全土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经济损失24万元、合理费用8000元。被告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被告上诉,维持原判,原告获得终审胜诉。

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人指出,土豆网作为影响力较大的专业网络服务提供者,在《舌尖上的中国》热播期内就擅自传播涉案作品,而且侵权行为持续的时间较长,给权利人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一、二审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24.8万元,有利于弥补权利人的经济损失。本案促使各互联网视频提供者加强自律和行业管理,对日益多发的互联网视频侵权案件有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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